本文转自:宁夏法治报
盐池公安开出无人机“黑飞”罚单
警方提示:飞行须实名报备,严守安全规定
本报讯 (记者 吴彩华 通讯员 刘华) 近年来,无人机应用范围极为广泛,但“黑飞”问题也越来越多,不仅威胁着公共安全和航空秩序,还将承担违法犯罪的风险。近日,盐池县公安局依法对一名违规操控无人机飞行的男子作出行政处罚。据悉,此为当地开出的首张针对无人机“黑飞”行为的罚单。
1月13日,盐池县公安局通过排查,查获违法行为人陈某在航空管制区域内操控无人机飞行。经查,陈某此次飞行活动未在中国民航局民用无人机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依法申报飞行活动,且飞行活动高度远超真高120米标准。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陈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200元,并责令立即停止飞行的行政处罚。
据民警介绍,无人机“黑飞”,是指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的行为。主要包括: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飞行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违规操控无人机等。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首次明确无人机违规使用,情节严重的,或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若无人机违规飞行行为引发重大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等,还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示:避免“黑飞”很简单,可以下载“UOM”App或者登录“UOM”官网注册登录自己的账号按照流程报备登记,飞行前务必了解并遵守空域管理规定。检查无人机状态,夜间飞行应开启警示灯;不得破解改装,通过非法软件篡改无人机飞控系统等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请勿在饮酒后、不适宜天气以及人员密集场所上空操控飞行,避免造成意外损伤;未经许可,无人机不得进入他人住宅、办公场所等非开放区域,不得利用无人机从事窥探偷拍、录音录像等侵犯他人隐私活动;不得利用无人机实施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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