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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你的天空有条“高压线”

soft997国内资讯2026年01月23日 11:50:42820
本文转自:济南日报 当一架无人机呼啸着掠过城市天际线,操控者或许正沉醉于独特的“上帝视角”,却不知其行为可能已闯入了法律禁飞的“雷区”。从干扰民航航班到沦为盗猎工具,无人机在带来便利与乐趣的同时,“黑飞”乱象正成为威胁公共安全、空中秩序和个人权益的重大隐患。随着《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及《山东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相继实施,公安机关正依法强化监管与查处,警示每一...

本文转自:济南日报

@无人机:你的天空有条“高压线”相关图片 - 涉事

  当一架无人机呼啸着掠过城市天际线,操控者或许正沉醉于独特的“上帝视角”,却不知其行为可能已闯入了法律禁飞的“雷区”。从干扰民航航班到沦为盗猎工具,无人机在带来便利与乐趣的同时,“黑飞”乱象正成为威胁公共安全、空中秩序和个人权益的重大隐患。随着《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及《山东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相继实施,公安机关正依法强化监管与查处,警示每一位飞行爱好者:这片天空,绝非法外之地。

  记者从公安机关了解到,目前全市无人机拥有量比较大,随着无人机普及,一些不规范甚至违法的飞行“尝试”时有发生,许多人在追求飞行乐趣时,不知不觉已踏越法律底线。为此,本报特邀请山东瑞文律师事务所主任徐江涛及公安部门相关人士,结合近期典型案例为您深入解读那些无人机不能触碰的禁区——

  超高“黑飞”逼近民航航线 伪造许可罪加一等

  2025年12月初,广东中山、英德及湖南资兴等地出现无人机超高飞行事件,部分无人机飞行高度达8000米甚至近万米,不仅远超120米法定限高,更逼近民航航线,涉事人员还伪造解禁许可,用同一跟踪码应对不同日期飞行检查,引发全网关注。截至12月11日,广东英德、中山警方已介入调查,查实涉事账号均已设为私密。

●公安解读

  济南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公共秩序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王成表示,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120米以上空域原则上为管制空域,飞行需提前报备审批,且每次申请的跟踪码具有唯一性,严禁伪造许可文件。涉事人员的行为既违反了空域管理规定,又涉嫌伪造证明文件,若情节严重,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刑法相关条款。其中,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飞行,公安机关可责令停止飞行,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无人机,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伪造解禁许可若造成严重后果,还可能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面临刑事追责。

  400米高空相撞坠落 违规飞行需担双重责任

  2025年8月下旬,上海环球金融中心发生无人机相撞事故。两架无人机在大厦顶部400余米风洞处对撞后坠落,其中一架翼轴插入屋面防水层致穿孔破裂,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财产损失已实际发生。据悉,该区域为陆家嘴加强警示区,需通过“随申办”提前申报,且法定限高120米,此次飞行属典型“黑飞”,这也是该大厦自2016年以来记录的第95起无人机坠落事件。上海浦东警方随后通报,涉事3名飞手被依法行政处罚。

●律师解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涉事飞手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关于管制空域飞行审批及高度限制的规定,同时因操作不当造成他人财产损失,需承担双重责任。行政责任方面,公安机关可依据条例对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无人机;民事责任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财产权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涉事飞手需赔偿大厦防水层修复等相关费用。

  3人盗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无人机沦为“帮凶”

  2025年10月5日晚,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曲麻莱县公安局在巴干乡团结村抓获3名盗猎男子,当场查获无人机、盗猎工具、作案车辆及割取的麝香4个。经审讯,该团伙在5天内利用无人机搭配热成像仪搜寻目标,共猎杀9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马麝,仅留存雄性马麝割取麝香,雌性则直接遗弃。案件由当地牧民发现夜间可疑无人机飞行后报警。

●律师解读

  徐江涛表示,该团伙的行为已构成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的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马麝作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猎杀此类动物无论数量多少,均属情节特别严重,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无人机作为作案工具,被用于精准定位猎物,成为犯罪行为的辅助手段,依法将被没收,涉案麝香等赃物也将予以追缴。

  景区超高飞行触红线 男子违规飞行被依法处罚

  2025年10月25日,27岁男子李某某在济南市长清区灵岩寺景区内,未经批准擅自操控无人机飞行,两次飞行时长约半小时,最大飞行高度达1470米,严重超出安全范围。长清公安分局灵岩派出所依法调查后,依据相关条例对李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律师解读

  徐江涛指出,根据《山东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单位和个人组织、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飞行活动,依法需要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提出。飞行活动申请已经获得批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报告预计起飞时刻和准备情况,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确认后方可起飞。

  敲黑板

  对无人机违规飞行 公安机关可先期处置

  在人员密集场所或禁飞区,如果有无人机在违规飞行,该由哪个部门来处置?

  记者了解到,根据《山东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对空中不明情况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违规飞行,公安机关在条件有利时可以对低空目标实施先期处置,并负责违规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落地后的现场处置。属于公安机关负责组织查证处置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处置;属于军事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单位负责组织查证处置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移交。

  王成介绍,公安机关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依法防范和处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飞行活动。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违反飞行管理规定、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危及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制止并可以依法采取干扰、截控、捕获、摧毁等必要技术防控,以及扣押有关物品、责令停止飞行、查封违法活动场所等紧急处置措施。

  延伸阅读

  飞之前,这些事儿要知道!★无人机有哪些分类?

  我们常见的无人机有大有小,这些无人机如何区分?济南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公共秩序治安管理大队丁伟告诉记者,常见的无人机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

  微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空机重量小于0.25千克,最大飞行真高不超过50米,最大平飞速度不超过40千米/小时,无线电发射设备符合微功率短距离技术要求,全程可以随时人工介入操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空机重量不超过4千克且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7千克,最大平飞速度不超过100千米/小时,具备符合空域管理要求的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监视能力,全程可以随时人工介入操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但不包括微型无人驾驶航空器。

  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空机重量不超过15千克且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25千克,具备符合空域管理要求的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监视能力,全程可以随时人工介入操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但不包括微型、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

  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150千克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但不包括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

  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最大起飞重量超过150千克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微型和轻型无人机不需要考证,在遵守飞行有关要求的情况下就可以使用。但是不要在人员密集场所和禁飞区域飞行。★什么是“黑飞”?

  “黑飞”是指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未经实名登记、未经空管部门批准,擅自在管制空域

  内实施的无人机飞行活动。★合法飞行高度是多少?

  相关法规明确规定,真高120米以上空域为管制空域。消费级无人机默认限高120米,如需超出,必须提前向空域管理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黑飞”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徐江涛表示,超高“黑飞”行为将面临严重的法律追责,具体可能包括:

  ●行政处罚: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可被责令停止飞行,并处500元至2万元不等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没收无人机。

  ●治安处罚:根据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违反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无人机,情节较重的,可处5至15日拘留。

  ●刑事责任:这是最严重的后果。如果“黑飞”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具体危险(如严重威胁航班安全),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刑罚更重。★哪些是无人机禁飞区?

  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在实际工作中,民警经常遇到无人机操作者明知有关规定,却抱有侥幸心理装不知道的情况,面对民警的询问说自己不知道哪些是禁飞区,拿自己的爱好去试探法律底线。

  根据国务院2024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根据需要划设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以下简称“管制空域”)。真高12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以及周边空域,军用航空超低空飞行空域,以及下列区域上方的空域应当划设为管制空域:

  (一)机场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二)国界线、实际控制线、边境线向我方一侧一定范围的区域;

  (三)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监管场所等涉密单位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四)重要军工设施保护区域、核设施控制区域、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生产和仓储区域,以及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储区域;

  (五)发电厂、变电站、加油(气)站、供水厂、公共交通枢纽、航电枢纽、重大水利设施、港口、高速公路、铁路电气化线路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六)射电天文台、卫星测控(导航)站、航空无线电导航台、雷达站等需要电磁环境特殊保护的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七)重要革命纪念地、重要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八)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规定的其他区域。

  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 陈彦杰 通讯员 宋超 杨晨


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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