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获悉,近日,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在工作中发现,周某等8人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多次违规超高飞行。经调查,周某等8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上述8人已被上海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等处罚,相关无人机被依法没收。今年以来,上海警方已查处未实名登记、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内飞行等违法行为150余起。

随着无人机技术的快速普及,越来越多的市民群众开始使用无人机拍摄城市景观。但无人机飞行并非“随心所欲”,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应当进行实名登记;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内实施飞行活动。无人机“黑飞”不是小事,一旦失控,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尤其是在一些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林立的闹市区,因违规飞行、操作不当等还极易引发公共安全风险。

警方提示:
“天空不是法外之地”,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19条规定,真高120米以上空域均为管制空域,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将面临刑事处罚。
上海警方将继续加大对无人机“黑飞”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无人机“黑飞”扰序违法行为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持续强化低空安全监管。请广大“飞手”自觉遵守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有关规定,共同维护空中秩序和公共安全。
记者:蔡黄浩
来源:东方网
来源:黄童欣
原文链接:https://m.gmw.cn/2025-09/04/content_1304135350.htm?source=m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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