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北京市政府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范围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现将本市管制空域的具体范围公布如下:北京市行政区全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

近年来,北京警方高度关注无人机行业发展新趋势,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强化无人机飞行安全管理,对无人机“黑飞”等各类涉无人机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全力守护首都低空空域安全。今年8月3日市政府发布《通告》以来,累计查处“黑飞”违法行为案件51起,行政处罚49人;对52名举报“黑飞”违法行为的群众予以奖励。
一
典型案例

近日,大兴公安工作中发现在大兴区安定镇大兴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内有人操作无人机飞行,民警立即出警到现场查找。经核实,该人承认其未经批准擅自在管制空域内飞行的违法事实,大兴公安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对该人予以没收器具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
无人机“黑飞”的危害
近年来,民用无人机除了在消防救援、测绘勘探、电力巡线等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也为群众日常娱乐提供了新的方式。但随着保有量的不断增加,违法使用无人机的“黑飞”行为也呈增长态势,带来了一些安全隐患。
据公开报道显示,近年来全国多地发生无人机“黑飞”导致失控坠落伤人毁物;在机场附近违法施放无人机,影响飞机正常航行安全;甚至拍摄到一些涉密单位和设施,造成泄密的严重危害后果。
三
政策解读
根据8月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范围的通告
北京市行政区全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此《通告》为长期性规定,任何飞行活动均需要报备,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实施的飞行活动就是“黑飞”。不存在所谓的“六环外可飞,六环内不可飞”的错误解读。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
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所有者应当依法进行实名登记。第四十七条规定,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到2万元的罚款。因此,大家在购买无人驾驶航空器后,要第一时间到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简称UOM平台:https://uom.caac.gov.cn),进行实名注册登记以及器具备案,并查询适飞空域,切莫抱着侥幸心理“黑飞”。
四
安全提示
北京市人口密集,空中航线繁忙,历史文物建筑群集聚,水电气热油等民生保障单位较多,无线电应用范围也很广,无人驾驶航空器失控坠落容易伤人毁物,干扰正常无线电通信,会对特殊单位的调度救援工作造成破坏,与民航客机、军用机型碰撞的后果更是不堪设想。
针对未成年人违规操控放飞无人机的情况,也有相关明确规定,《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操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监护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广大家长要对未成年人操控无人机加强法治教育和监管,向他们讲解无人机“黑飞”的危害和后果,让他们从思想上认识到遵守规则的重要性。生活中要妥善保管好无人机,将其放置在未成年人不易接触到的地方,避免他们私自使用。如果未成年人确实对无人机飞行感兴趣,家长可以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陪同进行飞行活动,并给予正确的指导。
广大无人机爱好者计划携带无人机外出旅行前,务必提前查询并严格遵守目的地关于无人机飞行的法律法规,明确禁飞空域范围及飞行许可申请要求,杜绝“黑飞”行为。同时呼吁各旅行社、旅游团,主动向游客提示目的地无人机飞行管理规定,引导游客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公共安全与空域秩序。
来源:
原文链接:https://www.bjd.com.cn/huawei/2025/10/15/1150306t3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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